石油巨頭採取法律行動,對抗歐盟的碳封存強制措施
- 建檔日期:114-11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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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與天然氣產業長期以來推動碳捕捉與封存(CCS)作為氣候解決方案,因其理論上可將燃燒化石燃料所排放的溫室氣體捕捉並永久封存,從而減少對全球暖化與氣候失衡的貢獻,並可讓化石燃料得以在氣候限制下持續使用的作法。但如今這些企業卻紛紛訴諸法律途徑,以避免歐洲即將實施的強制部署義務。
《淨零產業法》
歐洲各國政府與歐洲議會在去(2024)年6月達成共識,通過法規《淨零產業法》(Net Zero Industry Act, NZIA),要求在歐盟境內營運的化石燃料生產業者,必須在2030年前建置可永久封存的設施,合計每年封存5,000萬公噸CO₂(相當於2024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約1.7%),且於今(2025)年5月通過另一項《授權法規》(Delegated Regulation),明定適用於須在2030年前提供新CO₂封存方案的歐洲石油與天然氣生產商之識別與計算規則。
石油巨頭提告
ExxonMobil、Shell、TotalEnergies及多家中小型油氣公司,正在法院挑戰《淨零產業法》所規定的義務。其中部分企業甚至公開表示,歐盟的目標根本無法達成。
雖然至少15件對歐盟執委會提出的訴訟,其具體主張與訴求並未公開,但《Euractiv》的分析指出,這些涉訟企業合計須負擔超過一半的歐盟碳封存目標,且其中包括歐盟排名前四大的油氣生產商:荷蘭NAM、羅馬尼亞OMV Petrom與Romgaz,以及波蘭Orlen。僅這四家公司,就被要求建置相當於每年2,000萬公噸CO₂的封存注入能力(大約占總量的40%),而這類封存設施通常是將壓縮後的CO₂注入枯竭油氣田或海床下方的鹽水含水層中。
Euractiv認為,13項法律訴訟主要聚焦於歐盟執行委員會依據《淨零產業法》所作出的決定,該決定按歐盟27國境內化石燃料開採企業的近期產量比例,分配CO₂注入能力的義務配額。
其中部分訴訟,以及美國ExxonMobil與德國BEB Erdgas und Erdöl的兩起額外訴訟,也針對歐盟執委會制定的次級法規的次級法規《授權法規(EU)2025/1477》(Delegated Regulation),該法規規範哪些企業需為封存目標作出貢獻。。
波蘭 Orlen 向Euractiv表示,其訴訟同時針對這兩份法規提出挑戰。公司並不主張取消目標,而是希望將其調整到『現實可行的水平』,並質疑2030年注入能力要求的技術與經濟可行性,同時認為相關法規存在『程序與形式問題』。
ExxonMobil證實,證實,其在荷蘭與德國的關係企業,正在對《淨零產業法》下的歐盟CO₂封存能力義務提出法律挑戰。這家全球第二大石油跨國公司表示,該目標「根本不可能達成」。自稱為「全球CCS領導者」,指出一處封存場址的開發周期至少需七年以上。根據對各國「國家能源暨氣候計畫」的分析,歐盟到2030年的CO₂注入能力預估僅為每年2,710萬-4,510萬公噸。公司強調,「許多專案仍停留在可行性前評估階段,尚未取得許可或執照,也未通過最終投資決策,更遑論開始施工。這些目標不僅不切實際,甚至可能產生反效果。若因企業無法達成目標而選擇性處罰,將危及碳捕捉與封存的實質進展,提高成本,並削弱產業競爭力。」
Shell向Euractiv表示,原則上支持每年 5,000 萬公噸的 CO₂ 注入能力目標,即便認為 2030 年的截止期限『不可行』。然而,這並未阻止公司對《淨零產業法》所規定的強制義務提起訴訟。
Romgaz則是少數公開宣示打算對歐盟提告的企業之一。其執行長 Răzvan Popescu 表示,公司拒絕『參與不符合市場規則、涉及重大營運風險,或可能損害公司、股東或羅馬尼亞國家利益的專案』。
外界評論
國際油氣生產商協會歐洲分會(IOGP Europe) Nareg Terzian表示,產業仍支持CCS技術,但企業對歐盟的做法感到「挫折」。
Terzian 向Euractiv說明:「企業被明確要求投資耗資數百萬、需耗時十年的專案,並與假想的排放者簽署合約,而這些排放者除受EU ETS約束外,根本沒有受到政策框架充分激勵去捕捉CO₂。」他認為,《淨零產業法》「讓我們產業面臨事實上的失敗」,因為專案顯然無法在立法設定的2030年目標前完成。「歐盟非但沒有加速CCS規模化,反而造成法規遵循上的挑戰。」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