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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諮詢意見進行若干調整,英國將制定碳邊境調整機制立法

  • 建檔日期:114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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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26,英國政府於政策更新公告中宣布,正著手將新的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入法,並將自2027年起實施。能源安全暨淨零部(DESNZ)表示,CBAM將作為2025-26年度財政法案的一部分正式入法,該法案目前正於英國國會審議中。
2025年4/25,英國政府發布CBAM之主要立法草案,供技術諮詢使用。經諮詢後
,政府於2025年度預算案中宣布,與CBAM貨品生產相關之間接排放,將不會納入2027年1月1日CBAM上路時的適用範圍。其納入CBAM範疇的時間將延後至最早2029年。此項安排旨在持續支持「高耗能產業補貼方案(Energy Intensive Industries, EII Compensation Scheme)」。
英國政府表示,認知到煉油廠在能源安全與英國產業基礎中所扮演的角色,並將就燃料產業發布「徵求意見(Call for Evidence)」。政府亦在評估未來將精煉油品納入CBAM的可行性及其影響。
自諮詢後,相關立法亦進行技術性調整,內容包含:
• CBAM費率計算中的免費配額調整,將改以基線期間內、受免費配額涵蓋之排放量的部門平均值作為基礎,並按年調整,以反映UK ETS下免費配額的逐步退場。
• 延伸碳價減免,以認列在CBAM下所產生的碳成本。
• 新增一項豁免,適用於在英國生產的前驅物(precursor goods),其作為複雜CBAM貨品的一部分被再度輸入英國時,得免除其所包含的排放量的CBAM費負。此舉可避免同一貨品被重複課徵碳價,並降低企業行政負擔。
• 新增一項豁免,適用於在英國採暫時入境(temporary admission)且享有全額關稅減免的CBAM貨品所含排放量,以確保CBAM僅適用於實際進入英國市場、因而具有碳洩漏風險的貨品。
• 針對因申報錯誤而多繳CBAM的情形,設定退費申請期限為3年。
• 基於回饋意見指出團體申報(group treatment)對企業效益有限,相關條文已予以刪除。
2025-26年度財政法案提交國會後,英國皇家稅務暨海關總署(HMRC)將於2026年初發布次級法規草案及相關公告,以供技術諮詢。HMRC亦將於2027年前公布更為詳細的指引,協助企業為新的邊境碳費做好準備。
英國CBAM初期將適用於進口之鋁、水泥、肥料、氫氣,以及鋼鐵等貨品,並依特定商品編碼(commodity codes)界定範圍。涵蓋產業與歐盟CBAM基本相同,但不包含電力。歐盟則預計自2026年1/1起正式開始徵收邊境碳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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