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7日G7環境、氣候及能源部長會議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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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承諾2035年電力系統去碳並支持加速全球淘汰燃煤發電(但無明確廢煤時間)。
2.重申2025年停止無效率(inefficient)化石燃料補貼,並於2022年底停止對未加裝負碳設備(如CCS)化石燃料開發案之政府資金支持。
3.啟動G7氫能行動公約(G7 Hydrogen Action Pact):加速發展氫能價值鏈(生產、貿易、運輸與使用),制定監管架構與共同標準,提升市場財務支持。
4.承諾2030年公路運輸高度脫碳:增加零碳汽車銷售,減少新售柴、汽油車;減少中重型車輛排放;投資充電基礎設施;支持永續與安全的電池回收。
5.推動G7工業脫碳議程,加速近零工業產品(near zero industrial production products)市場發展:
(1)定義近零排放鋼鐵與水泥產品:依據IEA G7國家重工業淨零排放報告(Net Zero Heavy Industries in G7 Members)進行設定。
(2)透過永續與綠色採購加速推動:須考慮技術時程。





